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湖北省“联合基金量子重大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6-26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科研人员: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湖北省“联合基金量子重大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原通知链接地址: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7662.html),申请指南已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发布,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指南,按项目指南所述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申报要点及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并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量子重大专项项目。

2. 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3. 申请人获资助后,执行期内不能重复申请本专项,结题当年可以申请。

4. 其他限项要求执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申请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

(一)项目资助期限均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11日-20301231日”。

(二)基金委受理时间为2026727日-202673116时,我校提交时间为727日-202673016时。

(三)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收集项目申报信息后,将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电子版2026720日前发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刘鹏飞网络办公,并请各位申请老师提交申报书后务必及时联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四)如申报人员没有系统账号,请联系所属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开通账号。如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请务必提前7个工作日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办理,以免延误项目申报。

三、联系方式

校科研院联系人:刘老师(53965444

 

附件: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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